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細則規定,征收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,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,租賃關系終止,對被征收人的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:評估價格×20%;對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:評估價格×80%+價格補貼,被征收房屋屬于舊式里弄房屋、簡屋以及其他 非成套獨用居住房屋的,按照本細則規定增加套型面積補貼。
征收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,對被征收人的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:評估價格×100%;對房屋承租人的補償按照有關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補償規定執行。
所以,對于私有出租居住房屋,只有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,承租人才能得到補償。